自费出国留学资格审核程序seiko(2008/2/18 23:29:00) 点击:
98135 回复:
0 IP:
61.* * * 凡具有当地户口和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肄业、结业、在校)人员,申请到国外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读学位、进修、访问学者(研修)、学习语言(勤工检学),均须进行自费出国留学资格审核。
首先要进行公费生和非公费生的身份认定。大专以上学历公费生的范围是: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公费在读专科生和本科生、双学位生、研究生班学生、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未完成大专和大专以上学业的中途退学人员;大学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或双学位毕业业、研究生班毕业生、硕士和博士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成人高等学校公费在读生和毕业生。公费培养的学生指国家任务内招收的非定向生、收费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及单位出资培养的在职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自费生申请出国留学,需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精神,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对其自费生身份进行认定。身份认定范围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培养的计划内自费生;高等学校及成人高等学校内的函授普通班、电大、夜大普通班及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费生;自学高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其他办学单位培养、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然后进行出国留学资格审核。大致分成七个步骤:
1、 取得国外培养单位(院校、研究机构等)的接受材料;
2、 向档案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获准同意自费出国留学;
3、 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出国留学工作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审核表,在校生同时领取《在校生自费出国留学学历证明》;
4、 填写申请表并由档案所在单位分别在申请表左下方及审核表上方两栏内签字并盖章(一式四份);
5、 交回申请表、审核表及其他有关材料候审;
6、 领取审核证明信;
7、 持审核证明信及其他资料到公安局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