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已退休的老工人,刚学会用中文写字板书写,文中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我的女儿Eva于04年9月27日离开上海,赴英国拉夫堡大学,攻读体育管理硕士学位的。在不到半年的学习时间中,她以优异的成绩和性格,嬴得了师生们的一致赞誉和尊敬。她领导了一个科研小组。并在最近被学校破格聘为学校的分宿舍管理员。就因这一职务的被聘用,使噩运走近。(在拉夫堡大学这一职务只有博士生才能担任)就在今年的3月17日下午7时左右,在她值班时间去到宿舍区巡视时,在穿过学校宿舍区中间的马路上,(这条马路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被本校的本科女生所驾驶的一辆福特嘉年华小轿车所撞而殒命。(车上共有三位本科女生,都是英国本地学生)如果不是这场车祸以她优异的成绩与出众的综合素质,她回国后的前程应该是不可限量的。(这是学校方面说的)此话让我感到自豪,也更为让我心碎。
我们在3月18日傍晚,接到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噩耗。于是在五天后(3月23日)匆匆赶到了英国拉夫堡大学。警方告诉我们:轿车当时的车速是27~28英里,(道路限速30英里/时)司机一发现我女儿就刹车了。司机没有酗酒、没有超速、没有违章、没有贿赂。现,在西班牙和父母一起度假,并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而,我女儿当时是行人,人给撞得弹飞上去把她小轿车的保险杠撞弯,挡风玻璃撞碎、引擎盖敲得凹下去一大遍。我女儿自己却被弹飞到小轿车前方的马路上而致命。现在验尸官的取证已经结束,家属可以处理遗体了。当时我就提出斥疑:27~28英里/时的车速,司机又是在一发现我女儿后就已经刹车了,怎么可能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警方回答说:这完全有可能,因为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而且说我们会做模拟试验的。当我要求看到现场的资料和医院的抢救情况以及验尸官的报告时,警方告知:他们是第二批到达现场的,救护车几乎是和他们同时到达的,所以具体情况不清楚,只看到我女儿被抬上救护车。叫我们向第一批到达的警官问好了。至于现场资料和验尸报告等,都要等警方调查结束后,(调查需要6~12个月)然后在听证会上公布。目前还没有事故现场的第一目击证人。事后我们请第一批到达现场的一位警官,到事故现场作说明,我问警官马路上的标记中,为什么人落地的位置没有被标出?人落地的具体位置在那里?当事故发生后人是否被移动过?警官都没有作正面的回答,只说轿车没被移动过。从马路上所标的刹车印开始,到马路上警方所标出的第一撞击点,我估计至少有6米左右的距离,我问警官27~28英里/时的车速,经过刹车后到第一撞击点的车速应为多少?警官回答我要回去计算后才能知道。后来警官打电话来讲:撞到人时的实际车速应是19英里/时。当时我们由于过度的悲伤,又只想早日把女儿带回家中,好让她早日安息。在这无奈的情况下,就这样,在没能得到任何有关我女儿,是遇车祸而致命的确实依据的情况下,(我们真傻!)就匆匆料理完我女儿的后事,然后我们就把女儿的骨灰带回了家。等待着英国警方的“公正”调查。
在7月4日接到了我驻英大使馆转发的警方传真说:现在警方的调查已经结束。皇家检察官已作出裁定,没有充足的证据对机动车驾驶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天啊!一条人命就这么算了?我不甘心!我到处走访,没人相信:19英里/时的撞人车速能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分析的结果只有二种可能:1,超速2,粗心驾驶等撞到人后才刹车,但为时已晚。
苦于我手中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作证,连事故现场的一片纸、一张照片、甚至连我女儿身上的衣服都没能拿到。无法,只能通过传真(还得请人翻译好)请我使馆转发给英国警方索要检察官作出裁定的依据,我们家属希望能得到对事故的应有的知情权,包括现场的资料、照片或录像。以及造成轿车能把人撞飞上去把挡风玻璃敲碎的力应为多少?警方的回答非常干脆说:1,验尸官的报告还没有出来2,警方的调查报告也没有出来。3,有一证人说Eva看都没看就下了马路,是从边石一边。4,司机在一看到Eva就刹车了。5,衣服被医院销毁了。因为健康原因,这是可以理解的。6,没有送就近医院抢救是符合当地规定的,因为救护车是会根据伤势送到认为最合适的医院去的,这种医院不一定是离事故现场最近的。
我现在实在想不通,英国警方竟敢如此大胆、毫无顾虑的用如此不公正的态度来对待我们,千方百计的想把全部责任,推到我那可怜的、已不能说话的女儿一个人身上。(已死无对证)甚至连家属对事故真相的最起码的知情权也被剥夺了。只听司机的一面之词和警方的简单“调查”,检察官就这么轻率的作出了裁定。难道这就是英国的法律?!反之如果是中国留学生撞了英国学生,警方又将如何处理呢? 难以想象?我想这唯一的理由是因为我们太穷。他们已经调查过我们在英国没有亲戚和朋友。因为在英国打官司一要化时二要化钱。他们料定我们化不起英国昂贵的律师费,同样也化不起长时期在英国打官司所需要的其它费用。所以敢如此大胆的蔑视我们!(当然也可能有其它原因,在这里我不敢说,也不敢想。)但,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命,总不该就这么贱吧!撞了白撞,死了活该!这难道就是西方人所谓的“公正”!和“人权”!“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吗?
我们的国家已经强大起来了,外国人欺压中国人的日子,应该说,已经永远不复存在了。但为什么到现在完止,中国人在国外还是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值得我们深思!到底为什么?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在这里为我女儿鸣冤叫屈!也为了千千万万在海外的学子们,今后能得到最起码的在人权上的公正。
我希望能得到一切正义的中国人的帮助和支持,当然也包括海外华人与社会团体。因为我不日就想赴英国。想,为我那屈死的女儿,能,讨得一个公正的说法。我们不是为了赔偿!(因为再多的钱对我已一无所用)我们只想要得到事实的真相!但这又谈无容易!单凭我们二个悲痛欲绝,心又不甘,但又一无所有的退休工人,不懂英语更不懂英国的法律,如果没有外界的帮助,恐怕连英国都到不了,还谈什么讨回公道。所以我们厚着老脸到处哀求:希望会有好人能从舆论上和法律上来援助我们。我们会懂得感恩的!
东方早报曾在7月27日 “大都会”报导
教育电视电视台曾在9月23日 “家长”专题播出
另外我女儿曾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英国驻上海总令事馆文化教育处”工作过。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习过,也到爱尔兰的学校去演讲过。并接待过很多来访的外籍教授和留学生。因为工作关系也曾到英国各学校拜访过我国的留学生。因此她结识了很多世界著名的教授和朋友。但是他们还不知道,我女儿已经在拉夫堡大学遇车祸而去世的噩耗。希望有好人能帮我,(因为我无能)以我们家长的名义在国外发一张讣告。好让我女儿生前的导师、同学、朋友们都能得知这一不幸的消息,相信他们会悼念她的。万分感谢!
Eva的父亲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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