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等法院4月10日宣布,英国内务部的“结婚登记准证”制度不符合欧洲人权公约,必须停止执行。内务部表示正在考虑是否上述,同时暂停执行“结婚登记准证”制度。
这项裁定(Declaration of incompatibility),是由高等法院法官西博 (Mr Justice Siber)在针对三起指控内务部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的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布的。“结婚登记准”(Certificate of Approval, COA)从2005年2月开始实施,任何非欧盟公民如果想在英国各地的结婚登记处登记结婚前,必须向英国内务部申请这一许可,如果签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则不能获得许可。但同时又允许在英国圣公会教堂登记结婚的不需要从内务部获得许可。这三起诉讼中的第一起是一对来自阿尔及利亚和波兰的夫妻被拒绝在英国登记结婚后提起的,另两起涉及申请避难人士。同时一直有抗议人士指出这项制度给予英国圣公会的区别对待是对其它宗教信仰的歧视。
法官认为这一法例会使申请人因其国籍和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视不允许登记结婚,不符合欧洲人权公约,必须停止执行。代表原告的律师说内务部的这项制度带来的是“痛苦、折磨、羞辱和悲哀”。
英国内务部说,“结婚登记准证”制度是为防止以假结婚方式获得英国国籍的情况而制定,实施一年来,假结婚案件已从2004年的3千多起降低到2005年的不到300起。内务部正在考虑是否上述,同时会暂时停止这项制度的执行。